攸县

株洲市检察机关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4/25 13:57:46   

为进一步推进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面提升全市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6月15日-21日,株洲市检察机关深入90余家党政机关单位,开展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6月18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波应邀为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就防止干预“三个规定”作专题宣讲。会上,胡波以《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为题,深入阐释了“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结合孙小果案、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违反“三个规定”案等典型案例,强调了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后果。据悉,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12个党政机关单位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超过人次的党政机关干部听取了宣讲。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荷塘区13个党政机关同步进行宣讲,并发放《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宣传手册》余册,组织余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签署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在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武夷走进芦淞区委进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区委、区政府等30余家单位参加。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走进13家区级党政机关单位,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等方面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辅导解读,结合检察机关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的举措与抓手及典型案例,为与会领导干部做了正反两方面的警示教育,号召参会的各单位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凌辉等9名班子成员走进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10家党政机关作专题宣讲,倡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三个规定”,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行为,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迈进、在全区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的法治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在醴陵市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公开承诺大会上作专题宣讲。该院对“三个规定”坚持逢会必讲、逢事必提,让“三个规定”在干警心中扎根铸魂。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倡议书,并在检察长接访室、讯问室、律师接待室等重要场所,对“三个规定”制度上墙,让干警、律师、来访群众等重点人群“抬头看得到,心中记得牢,处处受警醒”。同时,结合“检察官五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及“警民同心、网格走亲”等活动,深入机关单位、田间地头、厂矿车间与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社会支持率和知晓度,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攸县人民检察院

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达江及班子成员走进县人大、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等10余家单位,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内容丰富、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卫刚走进县人大机关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该院积极开展“警民同心、网格走亲”活动,深入湖口、思聪等乡镇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并在检察服务大厅放置“三个规定”知识展板,供来往的干部、群众浏览了解。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厚雄走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党员干部宣讲“三个规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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