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风景 >> 株洲两部门分别发布通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
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广大经营者:
为维护好新型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广大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口罩、酒精、消毒产品、体温计、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二、严禁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四、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和生产、销售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产品;
五、严禁采取搭售等方式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销售产品;
六、严禁利用疫情防控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
七、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八、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好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一日一清场、一日一消毒、一日一巡视”;
九、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
十、全市各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四类药品”销售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向政府指定部门报告,同时引导购药人员至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坚决杜绝缓报、迟报,甚至漏报、瞒报问题;
十一、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一旦发现上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7月31日
株洲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因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人,需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对外开展诊疗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暂停集体用餐,长者餐厅暂时取消堂食,改为分餐打包或送餐。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驿站暂停开展集聚性活动。
二、加强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之家)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来访、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外来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儿童福利机构。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现场消毒、亮码、测温、戴口罩,在规定区域按规定路线活动,不得进入儿童生活区域。
三、加强婚姻登记机构防控。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时间,根据当地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确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应按婚姻登记机构要求做好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工作,并遵守现场工作秩序。倡导网络预约、错峰登记,倡议婚宴、喜宴暂缓举办。
四、加强殡葬服务机构防控。全市殡仪馆暂停办理治丧守灵、遗体告别、骨灰祭祀等丧事服务。除骨灰安放需要外,全市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暂停开展祭扫活动。倡导通过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
五、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防控。全市各级救助管理站继续严格落实新入站人员问询消毒、隔离观察要求。受助区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暂停开展受助人员送返工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需观察期满14天无异常后,方可离站。
六、加强福彩销售站点防控。全市福彩销售场所应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并加强销售场所消杀,保持空气流通、干净整洁。倡导彩民即买即走,避免人员扎堆、减少逗留时间。
七、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的救助帮扶,减少疫情对他们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倡导村(社区)工作人员和慈善、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因疫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可通过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
株洲市民政局
年7月31日
株洲市社会救助求助热线
株洲市民政局
天元区民政局
荷塘区民政局
芦淞区民政局
石峰区民政局
云龙示范区民政局
渌口区民政局
醴陵市民政局
攸县民政局
茶陵县民政局
炎陵县民政局
来源:新闻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