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

株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新闻株洲

发布时间:2023/4/25 13:57:38   

(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1]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市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增加人,增长1.18%,年平均增长率为0.12%。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人。

三、城乡[5]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71.2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28.74%。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7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第二号)——县市区人口情况[1]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株洲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10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80万人的县市区为醴陵市;在50万人至8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为攸县;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分别为茶陵县、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分别为渌口区、石峰区、炎陵县、云龙示范区。

分区域看,城区[2]人口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44.44%,县域[3]人口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5.5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城区包括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云龙示范区和渌口区。

[3]县域包括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和醴陵市。

(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1]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株洲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0.69%;女性人口为人,占49.3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81,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58。

二、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以下的有2个,在至之间的有6个,在以上的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1]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株洲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18.28%;15—59岁人口为人,占61.80%;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9.92%;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5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1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1个百分点。

二、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分县市区看,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有5个,在50%—60%之间的有5个。

9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6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第五号)——人口受教育情况[1]

株洲市统计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8日

各县市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株洲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5年上升至10.21年。

10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5个,在8年至10年之间的有5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3]由1.75%下降为0.91%,下降0.8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来源丨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编辑丨王佳苗审核丨彭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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