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

湖南株洲4死9伤车祸客车右侧半边车身

发布时间:2023/5/9 15:07:18   

原标题:株洲攸县国道“四死九伤”车祸:居民撑雨伞配合消防救人

潇湘晨报12月3日讯12月2日下午1时50分许,株洲攸县国道网岭槐塘路段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中型普通客车行驶时,与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正好路过的居民和当地村民展开了生死救援,由于天下着雨,居民撑着雨伞配合、消防救人,此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

事发后,株洲攸县交警、消防、卫计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救助,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救人村民:当时下着雨,居民给伤者撑着雨伞

据网友发帖称,事发后,现场燃起大火……由于车祸的原因尚未调查清楚,通过检测相应的司机并未饮酒,所以排除了酒驾的可能性。也未有犯罪史,所以初步可以判定为普通性质的车祸事件。

不过一些目击者(包括救人者)否认现场起了火。

当时天下着雨,怎么起火?3日下午,攸县网岭镇政府值班人员回应记者;而当地安监部门也称收到信息,并没有起火,具体事故原因要等株洲市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

从当地居民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客车是一辆中巴车,牌号为株B7A,当时半挂车亮着双闪灯。

当地村民易中其参与了救人。

他告诉记者,4名死者都是四五十岁的成年人,有男有女,另外9个伤者都是客车上乘客。

据易先生介绍,车祸发生在2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半挂车和客车都是攸县本地的,其中半挂车是空车,南往北方向停在路边,旁边是田地,客车是攸县开往黄丰桥的;车祸发生时,路人听到了一声碰撞巨响。

中巴车出事后,驾驶室前面下车出口堵死了,出不来,有的从窗户爬出来,有的居民则在接应。

易先生说,当时天下着雨,他和居民易富强等在救人,一些热心居民则打伞在配合,随后,一辆消防车也赶到现场,急救车来来回10多趟。

从当地居民口中,记者获悉,当时卡车停在路边,车上没人,中巴车司机为了躲避前面一辆载有3个人的摩托车,突然变道,撞向了卡车。

路过车主:客车右侧半边车身几乎被削掉

就伤者情况,记医院急诊科,一名护士称,2日,她们接了8个伤者,听说,也有医院,不过,医院,急诊人员否认接了伤者。

通过辗转打听,记者找到了拨打的刘先生。

刘先生说,当时他驾驶小车由黄丰桥往攸县县城方向行驶,在事发路段,看见,客车右前头追了半挂车车尾,撞了之后,车子还继续往前开,整个右边都仿佛被削掉了。刘先生说,整个现场惨不忍睹,由于当时雨很大,刘先生说他无从下手,当时一个伤者直接从车头甩到了车尾,有好心人打着雨伞守护,那个人四五十岁。

刘先生看到客车司机无大碍,大约是见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司机吓得浑身发抖。

随后,他看见挂车老板过来了。

从当地网岭镇政府值班人员口中,记者获悉,出事车辆属于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客运分公司,但记者拨打上述单位电话时,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对于半挂车停在国道边,是否该担责?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远泽谈了自己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如果是半挂车因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从事故现场看,半挂车司机的违章停车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之一,应当对伤亡结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责任看,根据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为: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半挂车司机具体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应当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依法作出。

(潇湘晨报记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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