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建勇
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原区委书记张建勇(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建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年至年,被告人张建勇利用担任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株洲市石峰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套取财政资金据为己有,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纯良决定逮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周纯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纯良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