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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行职务
6月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雨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员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今年以来,郴州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行职务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张建勇利用担任株洲市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株洲市石峰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工程款结算、公司经营等事项上为株洲市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冬荣等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企业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其中未遂52.万元。年11月至年12月,被告人张建勇利用担任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构名目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1万元据为己有。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依法追究张建勇的刑事责任。
王雨田担任审判长
肖功员担任第一公诉人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建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建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司法机关判处。
被告人张建勇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旁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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