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2月28日讯(通讯员谭春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株洲市场监管系统紧盯疫情防控物品,以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前期,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外发布10期共51起违法案例信息,现发布第11期违法案例。
案例一:
2月18日,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联星街道永佳社区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天天康大药房永佳店销售的药品“头孢克肟干混悬剂”和“复方感冒颗粒”未明码标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目前,攸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
2月18日,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联星街道永佳社区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天天康大药房中心嘉园店销售的药品“葵花牌消炎止咳片”和“广盛源牌75%乙醇消毒液”未明码标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目前,攸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