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

攸县2020交通事故伤亡最大的两个个案告

发布时间:2022/9/15 1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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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路口左转不让直行,摩托车上爷孙丧命

年5月3日15时35分左右,易x林(男、46岁)驾驶湘AAxx98号重型货车经皇图岭镇丹陵大道由南往北行至丹塘村路口(无灯控),遇李x成(男、63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孙李x(男、11岁)从正与大货车会车的大客车后左转弯进入丹塘村路口时,两车相距太近,避让不及相撞,李x成被大货车碰撞并碾压当场死亡,李x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血的教训,远离大货车

分析:

李x成骑行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摩托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行经无灯控的交叉路口从正在会车的大客车后面左转至大货车前方,正是他在路口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而且是直行的重型大货车的贸然行为,把他自己和孙子送上了黄泉路。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教训:

李x成无证无牌不戴头盔骑行二轮摩托车,后座搭乘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些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为本次事故埋下了祸根,在行经无灯控交叉路口从跟随的大客车后面直接左转,说明事发前他根本没有注意观察左转道路上是否有来车,说明他跟随大客车太紧,说明他在进入路口前没有提前减速,他是盲目左转驶入对向车道,这个时候没有来车他就可以侥幸通过,如果有来车就悲剧了,而李x成这次就没有了这个侥幸,对面不仅有来车,而且是辆重型大货车,缺乏安全意识、冒失的他终酿害己害孙的悲剧。

当前攸县境内的国道、X攸安连接线有大量的大型货车过境,可以说川流不息。骑行摩托、电动车不注意观察、不守规让行、不远离它们,酿成悲剧的可能性非常大,需要特别提醒!其他小汽车也是如此,为了安全,必须远离大货车!

案例二:岔路进入主干道路抢行,夫妻骑乘摩托同赴黄泉!

年10月24日9时55分许,曾x华(男、66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妻子宁x英(女、64岁)从网岭镇宏大村村委会驶上国道,遇易x文驾驶赣C8XX92号重型自卸半挂车由南往北行经此地时因相距太近,制动不及,货车正前部与摩托左侧相撞,造成曾x华、宁x英夫妻俩当场死亡。

分析:

曾x华骑行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从岔路驶入主干道之前未减速或停车嘹望,观察主干道上是否有机动车临近,贸然驶上国道,成为了正好驶近、无法刹车停住的大货车冲撞的活靶子,夫妻结伴黄泉路上行。

攸县交警特别提醒:

这二起案例是攸县伤亡最大的个案,都是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的,都是一次死亡2人,而且死者都是至亲的人。悲剧发生后,对他们家庭和亲朋好友的打击无疑是十二级的地震。

攸县城乡许多人选择摩托车、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确实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也有许多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无证无牌、不戴安全头盔、随意加装遮阳伞挡风罩、行驶中横行、逆行、抢行......这些不守规则的驾驶行为为交通安全埋下了祸根。

攸县交警自12月1日开始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不可能把所有无证无牌摩托车、电动车全部扣留处罚,不可能强迫所有骑乘人员戴上安全头盔,不可能把所有影响安全的非法装置拆除、不可能把所有违法行驶者劝向正轨,我们劝导、查扣、处罚了一部分,希望能警醒所有人。

我们今天把与摩托车有关、伤亡惨重的案例拿出来,也是整治行动的一部分,也是警醒那些仍心存侥幸,违法骑行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们,更是希望和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们一起来努力养成自觉遵法守规骑行的良好习惯,还攸县一个秩序良好、事故不断减少、伤亡越来越少的良好交通环境。

再补充一句:不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还是驾驶小汽车,为了自己的安全,请一定远离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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