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经济 >> 攸县检察变更强制措施护航企业发展
通讯员刘思思
近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徐达江同志来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被取保候审的刘某正在向其堂兄传授养殖技术,并且在培育一批新鱼苗,企业发展又回归了正轨。
年4月1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逮捕。在收押当日,刘某提出要见检察官。“近几年我在乡下承包了较大规模的渔场,渔场的运营、技术都是我一个人把关,渔场相关的事情家里人都不懂。”突然被羁押,刘某最担心的就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企业无人可以替代他的作用,尤其担心对技术要求很高的鱼苗项目。
接到刘某的诉求后,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此非常重视,案件承办人在第一时间赶到黄丰桥镇政府了解情况、到3个大型水产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并找到当地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养殖地所在村支部书记、当地村民群众分别进行询问谈话,就相关情况进行具体了解。
据调查,年,刘某在老家攸县黄丰桥镇从事水产养殖并成立了公司,至今已发展三个养殖基地,流转租赁土地多亩,带动当地数十户群众就业,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阶段,刘某公司结对了二十余户贫困户,安排了二十余名贫困人口就业。黄丰桥镇以前是产煤重镇,所辖地方多是山林。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煤炭企业逐步关闭退出,当地政府寻求产业转型升级。刘某经营的水产养殖事业很适宜黄丰桥地区发展,黄丰桥政府将刘某的公司作为龙头示范企业重点扶持、推荐。刘某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尤其是其去年开发的鱼苗项目,盈利能力很强,发展前景良好。
办案不能毁了企业。结合此案的实际情况,攸县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审刘某,寻求解决养殖场困境的办法。同时该院向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汇报该情况。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指示该院全面摸排、掌握情况,确保在办案的同时保护好企业的发展。
至此,该院立即展开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长带队到看守所提讯刘某,刘某表示认罪认罚,希望得到一个机会回去安排好公司的事务,把技术传授给股东,若检察机关给他这个机会,他一定遵守规定,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不扰乱、不逃避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同时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再次到刘某企业所在地调查核实情况,经实地察看、组织当地政府干部、村干部座谈,大家都表示刘某的企业对当地产业转型、就业扶贫、经济发展等都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且刘某自返乡以来,一直遵纪守法,为人处事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认可。渔场离不开刘某,希望检察机关对刘某从轻处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挽救该企业。
年5月8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刘某又重新回到了渔场,之前因为刘某被羁押而导致鱼苗死亡的池塘也已被清空,重新换上了新的鱼苗,渔场又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