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新闻 >>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苏涛涉嫌受贿挪用公款
近日,湖南省攸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