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简介 >> 资金拨付中违规提供帮助3名县处级干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3起典型案例是:
一、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彭顺昌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彭顺昌在任攸县副县长、分管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下称攸州国投公司)期间,于年9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另案处理,下同)的授意,接受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刘伟(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攸县公司董事长,另案处理)宴请,并在攸州国投公司拨付刘伟承接的攸县网岭“三合一”道路项目预付款、工程款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履职不到位。彭顺昌作为攸州国投公司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察不觉,对该公司出现多起围标串标乱象不检查不整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顺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攸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彭爱斌在工程项目评审过程中打招呼问题。彭爱斌在任攸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于年9月、10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配合攸州国投公司董事长王飞(另案处理),为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湖南浦建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在攸县网酒公路路灯项目财政基建预算评审过程中先后两次向县财评中心负责人刘岳华(另案处理)打招呼,造成损失与不良影响。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爱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攸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教育局局长胡建雄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胡建雄在任攸县教育局局长期间,于年7月根据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帮助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等人谋取利益,在攸县江桥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向该校校长彭放明(另案处理)打招呼,设法帮助周忠秀推荐的湖南省育鑫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雄,另案处理)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顺利中标。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建雄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反映了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些特点。一是不坚持原则,逢迎领导“指示”。一些党员干部明知领导的有关“指示”或授意有违党纪国法和相关规定,不是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指出或制止,而是慑于领导“权威”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取盲从态度,甚至主动逢迎领导,帮助实现其“意图”。上述3起案例对苏涛的“打招呼”问题没有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主动落实登记报告制度,而是盲目执行或主动配合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二是不正确履职,监管失职失责。一些业主单位、行政监管单位的党员干部,面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种种乱象,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纪执法,而是听之任之、漠视纵容,甚至采取“打擦边球”、搞变通的方式,配合不法利益坐大,导致问题蔓延,给国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三是“潜规则”盛行,全过程示警。在招投标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各种“明规矩”视而不见,大搞“潜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从招投标的各环节、全过程地进行插手干预、“打招呼”,使公平竞争变成暗箱操作、清风正气变成乌烟瘴气。从以上3起案例可以看出,“打招呼”问题已不仅仅体现在工程招标过程,在项目审批备案、财评预决算、施工许可、资金拨付、监理监管、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均存在“权力”插手干预,都是利益输送、腐败滋生的重大风险点。
通报强调,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是腐败的重灾区,是公平法制市场环境的破坏者,是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法教育和廉政警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当前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提高执行力,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工程项目招投标各个环节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推动全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