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特产 >> 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二审获刑7年
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目前尘埃落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王目桂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l年开始担任攸县酒埠江镇党委书记,年12月起任攸县副县长,年3月,又兼任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年下半年,他与攸县原县委副书记刘龙仔,攸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丁义平因涉嫌犯罪被纪委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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