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

女孩别怕人大代表建议有性侵记录者不得从

发布时间:2023/7/28 8: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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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被性侵到底有多可怕?

湖南攸县男教师猥亵多名女童;云南彝良县农村教师张某猥亵7名女童被刑拘;湖南永顺某乡镇学校校长猥亵6名女童被提起公诉;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四川小学教师魏某多次对11名儿童实施奸淫猥亵被判死刑;江苏镇江12岁女生被继父强奸致孕……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例不断被曝光。

根据《女童保护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仅年一年,有记录的儿童被性侵案件数量是起,受害人人,比年增加93起。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受性侵儿童超过人。

这些数字背后的一个严峻的事实是:我国平均每2.92天就有一起性侵儿童案件曝光。

而儿童性侵案的官方认定的隐案率是1:7。

也就是说,一起被揭露的儿童性侵案背后,很可能有七起不为人知的性侵案件发生。农村地区因为留守儿童多,父母监管不到位,更是成为儿童性侵害的重灾区。

儿童性侵,鲜血淋漓。

被曝光出来,我们所见的,只是冰山一角。

困局该怎么破?远离一切亲戚、老师和邻居吗?不太现实。你总不能让孩子成为笼中人,瓶中花。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要建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预防和发现机制,防患于未然。她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教育,普及防性侵的相关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一旦被性侵,会对孩子的生理与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这是法律的责任,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每一个成年人的责任。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关口前移,将有性侵记录者永远挡在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外面。据报道,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如果能够实现“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悲剧就不会再发生了。

“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由有关部门在信息库中完善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内容,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这并不难做到。

年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上海、重庆、贵州等地已在探索试行。但问题是,一些培训机构或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并没有做到查询这一环节,这会导致发生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谁来负责?因此,要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未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性侵记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工作”要完善好每一个环节。一方面信息要全。这是必须要做到的,要实现“实时”更新,这同样要给予一定的责任,并且还要有相应的监督,从而保证信息齐全;另一方面要确定哪些职业必须要进行查询。

比如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级各类课外培训机构、儿童医疗机构、游乐园等场所,在招聘员工时都必须进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当然,不是说查询就完结了,还要预防哪些潜在的“性侵者”,只有不给他们有机可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性侵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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