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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审判执行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96.86%;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件,执行到位率96.1%,兑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5.5亿元,为全省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件人,其中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
案例一
煤矿工人被拖欠工资优先清偿
株洲一煤矿被关闭后,负债达到了余万元,仅获得的万元补偿金被法院冻结。在该煤矿的所有债权人里,11位煤矿项目的施工工人被拖欠工资。
这11人的难题怎么解决?5月27日,湖南高院在发布会上给出了答案。据法律规定,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也就是这11人被拖欠的工资享有优先清偿的顺序。
年11月16日,株洲攸县黄丰桥镇大塘村姜坡里煤矿被攸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关闭,原有厂房、生产设备等已经被全部拆除,仅有煤矿关闭补偿金万元被法院冻结。该煤矿负债多万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债权达多万元。
攸县法院依法受理姜坡里煤矿破产清算纠纷案后,先后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以及数额进行了表决。其中,债权人唐某某于年至年为姜坡里煤矿承建施工项目,经结算姜坡里煤矿应付唐某某工程款71.9万元,该款经执行一直未予兑现。刘某某等11名农民工以唐某某在承建姜坡里煤矿工程时拖欠其工资为由分别诉至法院,后调解结案。尔后,唐某某对刘某某等11人的工资一直未能偿付。
攸县法院认为,刘某某等11人诉请对唐某某在承建姜坡里煤矿工程时享有工资债权合计22万多元,该债权属于拖欠民工工资,应在破产案件中作为职工债权予以处理。法院会同管理人、攸县黄丰桥政府多次与其他已申报债权的职工和唐某某进行沟通,将刘某某等11人的工资纳入职工债权进行优先清偿,最终,经已申报债权的职工和唐某某同意,多方达成和解,将该11人的债权按清偿比例全部兑付。
案例二
一餐馆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获刑
因经营不善,有一家叫“厨子懂味”的餐馆关门了,老板周某欠着员工20万元的工资。周某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后,选择了不予理睬,因此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了周某。近日,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在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路与香樟路交界处的西南角,“厨子懂味”的餐馆老板是周某,店里有三十余名员工,餐馆的生意还算红火。
直到年9月,“厨子懂味”餐馆因经营不善和资金链断裂无力发放工资。10月23日,餐馆拖欠的员工工资总额已经将近20万元,员工都不愿再继续上班,餐馆停业了。停业后,三十余名员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了老板周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23日向饭店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老板周某在10月25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周某接到通知后认为自己无力支付,就没有在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
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老板周某于10月28日前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周某既没有积极沟通、协商,也没有申请延期支付,反而明确表示没有钱,付不了工资。
年10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周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线索移送至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年1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对该线索立案侦查,同日周某被刑事拘留,2月26日周某被依法逮捕。5月9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陶琛罗大钧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