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美食 >> 我为群众办实事巧分水促和谐元阳县法
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到金平县巡回审理并调解了一起取水权纠纷案件,让因取水问题积怨已久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资源充分利用与案结事了的双赢。
基本案情
该案中,原被告土地相邻,原告办理了靠近被告土地一处水源的取水证,被告却利用地理便利,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告的水源头挖断,同时挖了3米左右的水沟,将水源全部引入自己鱼塘,导致原告的鱼塘干涸、承包地无法耕作,因此引发纠纷。
接案后,考虑到取水权纠纷案件需要现场勘验,且正值农作物猛长期,用水迫切,环资审判团队克服种种困难,来到纠纷现场进行勘验和审理。
实地勘验
经过现场勘验及询问当事人,主审法官了解到该水源从前确实为原告家使用,后因双方发生矛盾,被告擅自阻断水源,加剧了双方矛盾,已多年未往来。主审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交谈过程中,发现双方为多年邻居,对水资源的分配意见并不大,只是为了内心的一口闷气,均不愿意作出让步。
法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根据双方的用水受益土地面积确定了水源的分配比,并在现场作出具体分配方案,得到了原被告的一致同意,既缓解了双方常年积累的怨气,又确保了调解内容的良性执行和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纠纷被调解后,原被告握手言和,喜笑颜开,并激动地对主审法官说:“感谢法院法官一行人从元阳到现场处理纠纷并用心调解,化解了我们内心多年的疙瘩,真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
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法官采取灵活又不失偏颇的方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充分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同时,实现案结事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农耕农产生活得以持续进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是元阳县法院集中管辖河口、绿春、红河、金平、元阳5县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成功审结的第3起环境资源案件。自集中管辖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后,元阳县法院积极制定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各项机制,全力做好集中管辖审判工作,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元阳县法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妥善化解辖区内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加强内外部协调联动,以法治方式呵护好辖区内的蓝天、碧水、净土。
推荐阅读
云南法院系统3个干警家庭入选年云南省最美家庭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10督导组对云南开展督导
审核唐时华责编
赵赢作者
李秀萍编辑
武丽君杨忠莉和莹和银海李淑贤来源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字
吴仙联系(投稿)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