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攸县 >> 攸县风景 >>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李某甲李某乙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本院拟对李某甲、李某乙、刀某某、杨某某、万某某等5人危险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年6月21日(星期二)15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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