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攸县一公职人员被立案调

发布时间:2022/8/11 18:30:18   

据“清廉攸州”今天发布的消息:攸县一公职人员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立案调查。

李某某,男,43岁,湖南攸县公职人员。年10月18日,长沙县公布了新冠病毒确诊病例蒋某某及其活动轨迹。10月19日,攸县疾控中心发布《攸县新冠疫情风险紧急提醒》,要求凡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返攸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李某某明知自己在10月17日曾与蒋某某在长沙华良华天酒店有过交集,属于潜在密切接触者,但他未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本人在疫情发生地的行程;返攸后未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仍在攸县、长沙等地活动,增加了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直至10月22日被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李某某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违反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攸县监委研究,决定对李某某予以立案调查。

编辑丨黄璐审核丨彭建南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jg/1241.html
------分隔线----------------------------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